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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摘要 -
2020-06-11

「偽裝」成住宅的建案產品 這些眉角可要小心 

2020-06-09工商時報 記者林昱均 


桃園市龜山區某建案為一般事務所用途,但使用施作夾層以及裝潢成住宅的實品屋,足以誤導消費者且用途虛偽不實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,今年4月遭公平會裁罰140萬元。 有民眾反映該建案是一般事務所用途,不過銷售現場實品屋卻裝潢成極像住宅,會讓人誤認該建案可供住宅使用。公平會派員到該建案銷售中心了解,發現實品屋現場整體給人印象會以為可供作為一般住宅,且可施作夾層使用;但該建案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都載明地上2層至11層為一般事務所,不可作為住宅使用。

像這類不是住宅用途的建案,卻「偽裝」成住宅的案例時有所聞,究竟民眾該注意哪些眉角、才不會被誤導買下而得不償失呢?專家提醒,務必注意建案的「使用分區」與「建物登記用途」。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,民眾必須建照上記載的使用分區,若為工業區且註明是工廠、廠房或一般事務所,那當然就不可供住宅使用;因此消費者要確認建照執照上所記載的建物用途,必須清楚註明「住宅」用途。 莊孟翰提醒,民眾在看屋時,可請建商提出建照相關證明,從建照的「使用分區」,了解建築物座落位置;也可調出建案總配置圖、當戶平面配置圖,才可清楚知道整個空間配置、尺寸是否合理。民眾也要仔細觀察建案周遭環境、樣品屋,並多向房產專業人士與朋友多加詢問。 此外,購買一般事務所、工業住宅物件的貸款成數都不高,甚至有些銀行會拒絕貸款;且購屋者若將工業住宅當做一般住宅使用,恐怕會遭人檢舉,不但要吃下罰緩,還會被勒令拆除、改建、停止使用,不可不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