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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摘要 -
2021-09-29

南市擬祭「囤房稅」抑制炒房

2021-09-24 自由時報 記者洪瑞琴/台南報導

為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及實現居住正義,台南市府市政會議今(24)日決議通過「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」修正草案,也就是一般所謂的「囤房稅」,對於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,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.4%課徵,6戶以上每戶按3.6%課徵房屋稅,將提付這次市議會定期大會審議。

南市財稅局強調,修法重點在排除非屬囤房性質房屋後,適度提高持有多戶房屋者持有成本,以抑制炒房,以南市應稅人數比例來看,約僅6%左右受影響,適用最高稅率3.6%的人,大約0.08%,對於一般人均不受影響。

南市財稅局之前曾參照南市201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建議,提案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,提高非自住用房屋稅率,但該修正案被議會撤銷,為使法案順利推動,該局後續邀集產、官、學界及青年代表召開座談會,瞭解社會各界意見,尋求各界支持。

南市財稅局表示,經審慎評估後,這次修法方向是對持有南市非自住用房屋者,提高房屋稅徵收率,持有5戶以下,每戶按2.4%課徵;6戶以上,每戶按3.6%課徵,增加其持有成本。

財稅局說,為避免對多屋族課徵差別稅率「傷及無辜」,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、勞工宿舍、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BOT案、公同共有者、建商營建房屋於待銷售期間、地上員工停車場及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,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的租賃住宅等7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,並另訂其徵收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