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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1-22

買了房嫌惡設施卻伸過來 他想求償被酸爆

2021-01-19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/綜合報導

為了避免買房產生糾紛,在不動產說明書上都必須要詳細記載如飛機場、變電所、垃圾場等嫌惡設施,不過如果只是即將施作、甚至是尚未公告的工程,這個時候到底算不算呢? 一位網友在PTT上發文,表示他在買房後,才看到政府公告門前道路要改建,原本距離房子有段距離的橋樑將延伸並通過住家,改建後房子將變成橋邊,讓他感到無奈,好奇是不是有對賣家及房仲追訴或補償的辦法。

然而這個說法卻遭到不少網友的吐槽,表示「如果因公共建設要賣家補償,那反之若有好處要不要吐出來? 」「那你漲價要不要歸公啊?」「如果前面是捷運出口賺錢,要不要給前屋主」。不過也有遇過類似狀況的網友們分享,表示買房後旁邊的小建地才賣掉,還近身的蓋了偏高的樓層,導致景觀宅瞬間變成面壁宅。 不過賣家和房仲究竟該揭露哪些資訊呢?根據內政部所公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建物就屋況部分應該載明是否有海砂屋、漏水屋、違建、凶宅或是否因災害而損害的狀況。 其他重要事項,則包含要標示重要環境設施如市場、學校、警察局,以及各項嫌惡設施如飛機場、台電變電所用地、高壓電塔、寺廟、殯儀館、公墓、火化場、垃圾場,在最新的修正中,如果建物中有中繼水箱則需要標明樓層,頂樓如果有行動電話基地台也需敘明。 至於是不是有重大工程將進行,在規定中並沒有特別標明,不過如果有公告徵收、市地重劃等有關都市計畫的規定,或是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地籍圖重測等,也都是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內說清楚的。